蚌埠市首部地方法規聚焦 龍子湖風景區保護
2015.08.27
今年5月21日,蚌埠市市地方立法權正式落地,首部地方法規聚焦龍子湖風景區保護,目前相關工作已正式啟動。
龍子湖風景名勝區自然資源珍貴,是獨特、稀缺的山水園林城市名片,它的環境品質關係到市民切身利益。在昨日召開的立法調研會上,市住建委建議,景區應在符合景區規劃的基礎前提下,保護自然原生態環境合理開發,保持皖北地區的建築風格,景區內的花草樹木、水生植物應有本土特色,新建房屋建築以綠色建築標準規劃設計,鼓勵臨近景區的新建房屋實施立體綠化。
“龍子湖原生態的地貌特徵是建設城市海綿體的最佳示範區域。”市住建委總工劉士俊表示,海綿城市是指城市能夠像海綿一樣,在適應環境變化和應對自然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“彈性”,下雨時吸水、蓄水、滲水、淨水,需要時將蓄存的水“釋放”並加以利用。綠化帶和基礎設施應當採用海綿城市建設的方式,實現雨水“慢排緩釋”自然迴圈,方便乾旱時對植物或景觀的補水。
為了保護龍子湖區的生態可持續性建設,市住建委還建議,景區要設置建築紅線,特定的區域範圍內不得再建商用性建築專案,不符合風景區規劃的建築要逐漸退出。景區內現存古樹名木應按照《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》進行保護性規劃;市政管網要完善,污水未經達標處理,不得直接排入湖中。
據瞭解,早在1999年,市人大常委會便開始關注龍子湖風景名勝區保護情況,作出了《關於加強龍子湖風景名勝區管理的決定》,並對該決定的執行情況跟蹤監督多年;2010年龍子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修編後,市人大常委會又開展調研並提出了一些有實際價值的意見和建議。
下一步,根據立法工作方案安排,市法制辦還將繼續牽頭開展多職能部門及政府法律顧問、專家學者參加的調研論證會,對立法初稿框架草案進行調研、諮詢、論證。按照工作序時進度安排,我市有望在年內完成龍子湖景區保護立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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