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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南:完善《旅遊獎勵辦法》引客入淮

2015.08.28

      為充分調動旅行社“引客入淮”的積極性,不斷拓展客源市場,近日,市旅遊局、市財政局聯合發佈了《淮南市對組織、接待遊客來淮旅遊的獎勵暫行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。該《辦法》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,2014年發佈的《淮南市對組織、接待遊客來淮旅遊旅行社的獎勵辦法》同時廢止。

 

      《辦法》規定,一日遊獎勵為旅行社從同一客源地一次組織50人以上團隊來淮旅遊的,獎勵500元人民幣(下同);100人以上的獎勵1500元;200人以上的獎勵5000元;300人以上(含專列)的獎勵10000元;400人以上(含專列)的獎勵25000元。二日遊獎勵為旅行社從同一客源地一次組織50人以上的團隊來淮旅遊的,獎勵1000元(下同);100人以上的獎勵3000元;200人以上的獎勵10000元;300人(含專列)的獎勵20000元;400人以上(含專列)的獎勵50000元。年終獎勵為:旅行社每次接待外地遊客50人以下(10人及以上)團隊,年累計100人(含)以上的,年底按每名遊客5元標準獎勵。組織團隊遊覽淮南市旅遊協會推薦精品線路,年累計達到500(含)人次以上的旅行社,按40元/人次進行獎勵。年累計接待外地遊客1500(含)人次以上,對前三名的淮南本地旅行社分別給予3萬元、2萬元、1萬元獎勵。

 

      《辦法》明確,旅行社組織自駕車隊,規模達到30輛車100人的,每次獎勵0.5萬元;規模達到50輛車200人的,每次獎勵1萬元。《辦法》還對獎勵申報程式、時限、考核、監督、檢查等相關事項作了明確說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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